关于自治区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5 文章来源: 第十一地质大队
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存放综合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地矿办发[2017]5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规定,结合第十一地质大队实际情况,采取竞争性方式,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选择乌鲁木齐银行、交通银行昌吉分行、 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吉分行、中国银行昌吉分行、新疆银行昌吉分行,现予以公告。
新疆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2024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