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地矿局第九地质大队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文章来源: 九队
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存放综合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及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规定,结合大队实际情况,采取竞争性方式,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选择建行新疆区分行、中行新疆区分行、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乌鲁木齐银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农业银行新疆区分行办理大队资金存放业务,现予以公告。